加利福尼亚法院裁定Lido DAO成员可以根据合伙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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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小時前

一名联邦法院法官周一裁定,Lido DAO(流行的流动质押协议背后的治理机构)可以根据州法律被视为一般合伙企业。

法院驳回了Lido关于其不是法律实体的主张,将其归类为一般合伙企业,并为利润驱动的DAO的处理设定了先例。

根据提交给加利福尼亚州北区法院的法院文件,还裁定可识别的参与者正在管理DAO的运营,因此不能通过其去中心化结构逃避责任。

“[这起诉讼]提出了几个新的重要问题,关于加密世界中的人们是否能够通过创建新颖的法律安排来免受责任,以从奇特的金融工具中获利,”法官文斯·查布里亚在裁决中写道。

Paradigm Operations、安德森·霍洛维茨和Dragonfly Digital Management因其在Lido治理和运营中的积极参与而被视为一般合伙人。

然而,另一位Lido投资者Robot Ventures因缺乏积极参与的指控而被驳回。

a16z crypto的总法律顾问兼去中心化负责人迈尔斯·詹宁斯在周一发布的声明中表示,查布里亚法官的决定“对去中心化治理造成了巨大打击”。

“根据裁决,任何DAO参与(即使是在论坛上发帖)都可能足以根据一般合伙法律使DAO成员对其他成员的行为承担责任,”他说。

发生了什么

根据法院文件,原告安德鲁·萨缪尔斯在2023年4月和5月通过Gemini交易所购买了LDO代币。

到该年12月,萨缪尔斯因购买该平台的本地LDO代币而遭受损失,提起了集体诉讼,声称这些代币作为未注册证券出售给他,并要求Lido DAO对其价值下降负责。

周一,法院同意萨缪尔斯的主张,认为Lido的结构——代币持有者治理决策并从质押奖励中获利——构成了加利福尼亚州法律下的一般合伙企业。法院还发现,Lido DAO缺乏直接代币销售并未使其免于责任。

“法院广泛解释了法定短语‘提供或销售’,以涵盖‘招揽’证券购买的任何人。萨缪尔斯充分指控Lido确实在加密交易所招揽这些代币的购买。”

法院裁定,Lido DAO作为一般合伙企业运作,因为它涉及“两个或更多人联合作为共同所有者开展盈利业务的协会,无论这些人是否打算形成合伙关系”,引用了州法律

编辑:塞巴斯蒂安·辛克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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