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高将“虚拟资产”交易列为洗钱方式之一
这就是司法定义了,司法定义有可溯性,也就是说在20号之前的也适用于该解释。司法定义了,让各级法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给大家讲司法,大家也看不懂。也很多律师在讲了,我就给大家用白话解释下。
认定虚拟货币洗钱标准:明确通过“虚拟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简单来说:你的交易要有黑钱,黑钱代表那些,走私的,贪官的资金等等灰产资金。
那就人问了:那么卖币收到黑钱怎么办呢?
答:那就要分为,你主观是明知还是不知了。
举个例子:
我在steam卖装备,收到黑钱了。我是一个正常价格买卖的,我也有买卖记录,那我肯定会被调查,那我会被抓起来吗? 显然不会。
主观得是不知情的。那如果你卖USDT,本来7.2卖,你卖7.25,高价就不合理。属于高于市场价格。
所以还是和以前其实一样的,只不过司法定义后就让法院更好定义了。
洗钱的对币圈对行业都是不好的,打击越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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