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E Deaton
John E Deaton|2025年03月11日 02:27
70多年的判例法明确规定,在投资合同交易中,标的资产不是证券。事实上,具体到加密,在Telegram案件中,法院非常明确地裁定(事实上两次)代币本身不是安全性。即使是Howey本身也明确表示,标的资产是投机性的还是缺乏内在价值是无关紧要的。至于Amanda引用的2019年框架,它表示,将加密货币用作法定货币的替代品或用于支付系统,不太可能满足Howey的要求。顺便说一句,2014年,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Ripple提起诉讼的6年多前,@USGAO将XRP描述为“用于名为Ripple的去中心化支付协议的虚拟货币” 然而,@SECGov无视Amanda声称的所有澄清,并辩称无论XRP是如何被收购的(包括出于非投资目的),也无论收购方是否与@Ripple或其高管有任何联系,它本身都是一种担保,违反了76年的法律先例。 这篇文章的有趣之处在于,读完后,我心想:阿曼达听起来像是在那段时间里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的人:在@Ripple案中,一名负责监督发现的联邦法官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律师描述为缺乏对法律忠诚的律师;其中她会支持拒绝BTC现货ETF,并被上诉法院贴上“武断和反复无常”的标签;而且,她将成为因对法院进行欺诈而被联邦法官(在《债务箱》中)制裁的法律团队的一员。 但我甚至不想提出这样的建议,因为这可能会诽谤一个人的声誉。老实说,作为一名律师,与Gensler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有联系是最糟糕的。这是最高程度的侮辱。 但后来我抬头看了看阿曼达,发现她曾担任@GaryGensler的高级顾问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你不能编造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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